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 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 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 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 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 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 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 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 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 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 元,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支付_________ 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 %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 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 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 )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 )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 )甲方累计3 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