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生产防火责任制
二、 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 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火负第一责任;
2、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 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负责落实;
4、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环境治理整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舍和运动器械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灾;
7、 制定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员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 支部书记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 认真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安全消防的方针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及安全防火起保证监督作用,并负有领导责任。
3、 负责组织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计划的检查执行情况。
4、 加强对党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党员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5、 经常参加安全检查,积极会同行政领导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6、 在支部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四、 教学副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 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 负责组织教导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课堂教学和课间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培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经常参加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 在年级量化考核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五、 总务副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 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 制定实施紧急情况疏散计划,并在每学期初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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