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幸福中国”爱国主义绘画比赛活动方案
根据我市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系列活动比赛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青少年进行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全面提升思想道德素质,举行以“建设幸福中国”为主题的绘画比赛。为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1、参赛对象:七—八年级学生。
2、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以“建设幸福中国”为主题,结合“五个明光”建设实际,做到主题鲜明,构思生动,能够用画笔表达作者参加读书活动的感悟和体验,反映青少年对幸福生活的感受和追求美好未来的心愿。
(2)参赛作品应手绘完成,形式不限。
(3)作品尺寸适当,不宜过大或过小(除水墨作品外,其余作品尺寸不超过4x6cm)。绘画工具可采用水彩、蜡笔、墨笔及其他耐久颜料。不得使用铅笔、炭笔等。作品不需要装裱。
(4)作者需在每幅作品背面右下脚注明所在学校、年级、姓名、年龄、作品题目、作品分类和辅导老师姓名及相关联系方式。
(5)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创作,不得抄袭。
(6)参赛作品评选后概不退还。
3、参赛方式:
请各班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绘画创作,评选推荐绘画至少5幅,于XX年3月3日前报教导处。
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同时选送部分优秀绘画作品参加区评选。
4、设奖及奖励:
本次绘画比赛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学校将对获奖的同学颁发奖状和奖品。
请有关班级及美术老师按照本实施方案,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比赛活动,确保活动的参与面。要充分激发和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热情,不断增强读书活动的生机和活力,努力让我校学生在比赛中受到全方位的爱国主义教育。
X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