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范文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大学生在社会中锻炼自己、发展自己、提升自己的重要舞台。为了发掘广大同学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同学们的参与热情,提高大学生对社会实践宗旨的深刻认识,完善我院同学个人参与及组建小分队状况的系统管理,教育学院特制定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促进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社会实践是指在校学生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深入工厂、农村、城镇和社区进行的学习服务、了解社会、接受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实践锻炼和学习的活动。
第三条 社会实践活动是教育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的有效补充,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这对于教育学院的学生尤显重要。因此,我院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将社会实践作为学生的一个必修实践环节列入教学计划,并将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
第二章社会实践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教育学院全体学生的社会实践(主要是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由教育学院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院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院团委书记和各年级辅导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和团委实践部部长组成。
第五条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下,由团委实践部负责活动的总体规划、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主要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 主要内容: 一、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校团委和各院系团委将组织志愿者赴有关地区开展支教扫盲、科技普及、社会考察等活动。具体方案及形式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通知要求来设计策划。
二、团中央、团市委当年通知要求的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主要是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领导方针及重要思想,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提高综合素质,锻炼成才成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贡献力量。主要包括:党员大学生实践服务活动、环卫社会实践活动、赴贫困地区支教扫盲活动、赴机关社区或企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及培训、重大事件或社会热点的调查活动、同学们根据通知自行设计开展的其它实践活动。
三、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 充分利用身边的资源,采取“就近就便、形式多样”的原则,为社区居民提供富有实效的服务,积极开展如环卫清扫、法律咨询、孤老慰问、文艺展演等活动,参与社区教育、社区文化和社区管理,配合街道有关部门在社区范围内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宣传、提高工作。
四、大学生“社会实践经历卡”活动 暑假期间,同学必须参加一次以上累计时间不少于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由学生本人持经历卡,自主、就近、就便的开展实践活动。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