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省国土资源系统下访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降低国土资源信访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提高信访事项的满意率、办结率、息访率,现就建立我省国土资源系统下访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下访制度
领导下访,是信访工作中的一项创举。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已多次成功组织领导下访活动。2002年至今,省厅、部分市局、部分县(市、区)局也多次组织本部门负责人及处(科、室)负责人下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了信访量。今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领导下访要形成制度,并不断完善、健全,长期坚持下去。
二、下访安排
省厅每年将组织一次以上领导下访活动,到信访量较大、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县(市、区)接待信访群众;
各市国土资源局原则上要求每年组织二次以上领导下访活动,到信访量较大、信访问题较突出的乡(镇、街道)接待信访群众;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原则上要求每年组织二次以上领导下访活动,到信访量较大、信访问题较突出的村接待群众。
三、下访公告
省厅、市局将提前30日将下访的时间、地点、接待范围等通知下访地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称组织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有关下访的内容、时间、地点、接待程序、接待范围、报名方式、截至日期等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公告等有效方式在下访接待地域范围内广而告之,并将报名情况及预先调处情况在下访日期前7日内整理成册,上报下访单位。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领导下访活动参照上述要求自行组织。
四、下访接待场所
下访接待场所应选择较为宽敞、功能较为齐全的场所,有独立的多个接待室及候访室,并免费为上访群众提供茶水和医疗服务,具备防止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整个接访秩序井然有序、安全周到。
五、下访接待及办理程序
下访活动组织单位应为来访群众制作规范统一的接待卡片,为下访接待人员制作规范统一的接待登记表格。
接待人员对于诉求合法合理的信访事项,应予以支持,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于诉求合理但按现行政策法律无明确规定的信访事项,应要求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对于诉求过高甚至无理的信访事项,应明确告知信访人不予支持,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来访者的解释工作,劝其息访。
对于接待人员提出的处理意见、建议,办理单位原则上应在30日内处理到位并上报结果。
六、下访要求
1、组织单位应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公告等有效方式将下访活动在下访接待地域范围内广而告之,不得隐瞒、遗漏、扭曲下访活动安排。
2、组织单位不得有选择性的挑选上访群众,不得拒绝、阻拦正常的上访事项。
3、组织单位对可能发生的异常访、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摸排掌控,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下访单位报告,妥善处理。
4、接访人员应耐心、细致接待群众来访,宣传政策、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