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职业中学班级百分考核实施细则(2006修订稿)
一、纪律(15分,由学生会监察部负责检查落实)
1、进出校门及校内不戴学生证者每人次扣0.5分。借学生证给别人或借别人的学生证外出者每人次扣2分。
2、看黄色、言情、武侠等不正当书刊者每人次扣2分,并没收书刊。
3、在校期间吸烟、喝酒、打牌、谈恋爱,每人次扣3分,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升旗、集会(包括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迟到者,每人次扣0.5分,旷到每人次扣1分。集体活动中整体纪律差扣2分
5、男生留长发、染发,女生染发、画妆、佩戴首饰每人次扣1分。
6、用水后水龙头未关者扣1分。
7、践踏绿化场地者每人次扣1分。
8、故意损坏财产、攀折花草树木照价赔偿,视情节扣1-5分。
9、校内骑自行车每人次扣0.5分。自行车未排整齐扣1分。未放在指定的位置每辆扣0.5分。
10、教室未按时关灯、关门、关窗,每次扣0.5分。
二、学习(10分,由学习部负责检查落实)
1、早晚自习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每人次扣1分。
2、上课(包括早晚自习)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5分。旷课者每节扣1分。
3、早晚自习整体纪律差扣2分。整体提前下课就餐者扣2分。
4、请假:每班每周请假不得超出5人次(含病假、事假),每超出一人次扣0.5分。超假未向班主任或学生科通报,视作旷课。
三、安全(15分由安全部负责检查落实)
1、在校内外参与起哄、打架者每人次扣5分,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翻院墙进出者每人次扣5分,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在教寝室违规使用电器和各种炉具等,发现一次扣3分,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宣传(10分由宣传部负责检查落实)
1、宣传稿每周每班交11篇稿件,少交一篇扣0.5分,
2、广播室每采用1篇加0.5分,满2分为止。
3、学生投稿在校报每采用一篇加1分,院报上每采用一篇加2分,市及以上报刊上发表加4分,每篇另奖励个人20元。
4、黑板报每月一期,按时办好的基分记3分,未办的每次扣5分。(黑板报重点突出1分,书写工整0.5分,排版布局合理0.5分)
五、三操 (10分由体育部负责检查落实)
(一)早操、课间操(每项4分共计8分)
1、迟到、队立中讲话,一节未做者每人次扣0.5分。
2、旷操、动作与口令不一致、无人领操,每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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