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制度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2-07-27 21:49:15 阅读:
    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大校园安全的监管和防范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规范各种校园安全事件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全面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认真、严肃、规范、实效,学校特成立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事故认定:
   学校对安全事故分为三类:教学事故,学生人身伤害(亡)事故和财务损坏事故。对学校出现的各种安全事件,要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人对出现的事件进行认真、详细、准确、客观的调查取证,并提交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进行事故性质的分析、认定,确定事件性质。
   三、事故追究:
   对学校出现的各种安全事件的性质一旦经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分析、研究、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并分清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分管责任和协管责任等责任范围,再根据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1、追究程序:
   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责任追究程序:
   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校长
   学生人身伤害(亡)事故:
   学生人身伤害(亡)故责任追究程序: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安全副校长――校长
   财物损坏事故:
   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总务副校长――校长
   2、责任追究:
   对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视事故范围、性质、责任和影响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追究形式分为:班级扣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三类,具体标准由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认定、实施。
   本制度内容不尽之处将在具体实施过程不断加以补充、完善,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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