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一)
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创建平安校园、建设平安福鼎”的目标,特制定我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要充分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积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二、要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群众利益无小事,学校党政领导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本学校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维护稳定的结合点、着眼点。对涉及侵害师生员工根本利益的行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要定期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问题,要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
三、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告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对排查出的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要及时向市局办公室、未保办书面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不稳定因素,在向桐山街道办事处报告的同时,必须同时报市局办公室、未保办。
四、要及时妥善处置群体事件。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制订处置群体事件的预案。对突发性的群体事件发生后,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尽力做好疏导、解释工作,控制事态,防止发展蔓延。同时,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向市局稳定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要严格落实“保稳定、保平安”责任制。对责任制不落实,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不及时报告,或不按本规定按时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究领导责任。
福鼎市桐北中心小学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二)
第一条矛盾纠纷排查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二)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小矛盾不出班级,重大矛盾不出校园”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发生在校园内的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依法果断处置。
(三)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第二条对矛盾较大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指定责任部门预先落实有关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第三条定期排查矛盾和纠纷,及时了解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各种矛盾纠纷情况。要集中排查,快速反馈,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条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制,将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和责任人。
第五条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加大调处力度。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三)
学校是育人的地方。在其工作中,领导与领导、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难免发生矛盾纠纷。而诸多矛盾中,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最为常见,而这些矛盾若处理不妥,又最易激化或留下后遗症。为了正确处理好这些矛盾,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处理对象分工:
校长室负责处理: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矛盾。
政教处与班主任负责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
二、处理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矛盾处理要求及制度:
1、不论哪种关系发生矛盾,要求当事人冷静处理。尤其是师生之间的矛盾,教师不得打学生,骂学生,也不能变相体罚学生。凡是体罚学生的教师,学校要对教师从严处理,记入道德考核栏中。若学生因教师的处罚而发生意外事情,教师要负完全责任。对教师工作一票否决。
2、凡遇到师生或教师与家长之间闹下矛盾后,若教师上报政教处后,政教处要积极解决,妥善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自己若解决不了,上报校委会,商议解决。若政教处解决不了,也不上报,使矛盾扩大化,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3、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本班同学的问题,班主任解决,跨班级同学之间闹下矛盾,双方班主任协商解决,若不便解决,由政教处处理。政教处处理学生,要把学生的变现量化记分,记入当月班主任工作考核中,与班主任津贴挂钩。对学生的处理结果,要求通知学生家长和班主任。若学生存在有心理问题,一定要解决好学生的心理问题,做好善后工作。
4、教师、学生、家长在矛盾解决之后,都要写出对问题的认识,负责处理矛盾的责任人,一定要使双方都能心悦诚服,达到相互理解。
赤壁市赵李桥镇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