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报告-外贸公司
是在无锡市对外贸易公司实习的。(自己再加点废话吧,比如说,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等等。我想这个对你来说很简单吧。嘿嘿~~~~~~~)
一、国际贸易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二、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亦称“世界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或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它由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构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国际贸易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已发生,并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渐扩大。到资本主义社会,其规模空前扩大,具有世界性。
(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三、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构成,即各大类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口贸易额相比,以比重表示。
为便于分析比较,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公布的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分析比较。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科技发展水平。
四、对外贸易值与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
(二)、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五、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
贸易条件又称交换比价或贸易比价,即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出口商品可以换回多少进口商品。它是用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来计算的。计算的公式为: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X100。 以一定时期为基期,先计算出基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并作为100,再计算出比较期的进出口价格比率,然后以之与基期相比,如大于100,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有利;如小于100,则表明贸易条件比基期不利,交换效益劣于基期
六、服务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如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七、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一)直接贸易(Direct Trade)
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
(二)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八、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一)总贸易(General Trade)
总贸易是"专门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国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
在总出口中又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未经加工的进口商品的出口。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原苏联、东欧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二)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
专门贸易是"总贸易"的对称,是指以关境为标准划分的进出口贸易。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存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专门进口。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未进入关境,不列为专门进口。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口,则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德国、意大利等国采用这种划分标准。
九、有形货物贸易
有形货物贸易指有形的、实物形态的、可以看见的货物的贸易。为便于统计和国与国之间进行协调,1974年联合国秘书处修订了1950年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现行实施的是1974年修订本。在该版本中,把国际贸易货物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
这10类货物分别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
饮料及烟类(1);
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3);
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
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
机械及运输设备(7);
杂项制品(8);
没有分类的其他货物(9)。
在国际贸易统计中,一般把0到4类货物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货物称为制成品。
十、复出口与复进口
(一)、复出口(Re-export)
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
(二)、复进口(Re-import)
复进口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十一、知识产权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土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知识产权包括如下内容: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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