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烈日灼心》有感
善恶终有报
---观《烈日灼心》有感
焦虹玮 大
前几天看见同事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评论:《烈日灼心》是我看到的最好的反映警察题材的影片。好奇心驱使,满怀期待的看完了该片。的确很有特色,不同于以往的警匪片,没有男神般酷帅的警察、没有过多的枪战戏、动作戏,少了花架子,也就更真实。
评书似得开场白像是预热的油锅,一开始就打开了故事的背景,一件血淋淋的灭门惨案,在郊外的一栋别墅里女孩因强奸而意外猝死,她的父母和外公外婆也因此一起被杀。男主角辛小丰强奸了那个女孩,他的同伴杨自道和陈比觉不停的埋怨他毁了几个人的生活。影片在开始已将所有的悬疑都全部解开,谁是罪犯,谁是警察,观众已经明了,因此也就注定了它一定好看,最大的悬疑,偏偏让人觉得毫无悬疑。三个同伴开始了新的生活,改头换面,辛小丰成了协警,杨自道是一名热心的的哥,陈比觉成了一个有些智障的渔夫。看着他们在生活的边缘闪躲着,比常人更善良更富有正义感,心理居然有种隐痛,对他们有一种与自我道德相悖的同情,就像一根橡皮筋,时刻紧绷着,一点不多,一点不少的保持着隐忍,正如主角的生活一样。
影片里警察伊谷春说了一句话:"谁的心里没有一点脏事呢?"预示着整个电影自始至终都阐述着善与恶的争辩,三个同伴的自我救赎,而这个对象就是叫"尾巴"的小女孩,为了帮助女孩凑齐手术费,辛小丰在抓赌现场偷拿赌资,杨自道没日没夜开车攒钱,为了拖延时间完成手术,让伊警官相信自己是个同性恋,甚至不惜与台湾商人上演了一段同性缠绵"激情戏",这一切一切都是在自我拯救。不由得让人深思,究竟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世间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善恶来划分吗?所有的事情都是非黑即白吗?藏在每个人心里的那点脏事、那点恶在不经意间放大就成了犯罪,这些都是偶然的,对吗?――我想明确的回答"不对"!所有的偶然性都存在必然性。在善与恶,黑与白之间存在着中间灰色地带,这中间的尺度难以界定,是法律还是道德?谁的心里没有点脏事儿,每个人都是法外之徒,当心里的脏东西被放大,这个善恶的灰度值就在增加,无限增大就跨越了善的国度。就像电影里伊警官说的另外一段话:"我很喜欢法律、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你知道什么是人吗?人就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他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人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的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
还记得大学第一节法律专业课,老师让每位同学说说为什么会选择法学,同学们各有各的见解,保护家人和爱人、法学很热门、钻法律漏洞的……五花八门,千奇百怪。问问自己,为什么学习法律呢?答案也很模糊。随着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知慢慢清晰,觉得学习法学应该是凭借法律专业学习中获得的良好价值观念和思维能力,能在不同的职业领域获得良好的发展。幸运的是,大学毕业后加入公安队伍,能够将法律学以致用。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了近十年,对法律又有了新的认知,法律是约束人的行为层面的准则,除了法律之外还有一张无形的大网,那就是道德,道德底线之外既是法律的红线。
看完《烈日灼心》,最大的感触――犯罪可能是一时的,赎罪却是一辈子。电影就展现了已犯罪又知罪而开始赎罪的三个人。影片结尾,辛小丰含着泪水的那句:"太煎熬了,也许你们不能理解",道尽了这七年的生活状态。最后,一个漫长凝滞的镜头展现了从生到死的过程,一个被法律认可的索命程序,两个罪犯绳之以法。真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看完《烈日灼心》,有一种怅然的感觉,为片中主人公赎罪的历程感到隐疼。观者如此,当局者更是如此,要时刻用法律和道德来规划自身的行为,不要轻易逾越善恶的界限,不要以身试法,碰触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要让一时的冲动毁灭一生的幸福,不要亲身去体会"灼心"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