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例子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例子
当贝尔宣布发明了第一部电话机并提出申请这项发明专利后,科学家莱斯却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了对贝尔的控诉,声称电话机的发明权应该归他所有。
调查和鉴定的结果证明:在贝尔之前莱斯确定已研制成功一种利用电流进行传声的装置,这种装置能把声音传到1000米以外。但是这个装置仅能单向传送,不能双方互相交谈。对此莱斯确认不讳,是法院和科学家判定这种装置还不能算是电话机。
同时贝尔也直言不讳地承认他曾借助过莱斯的试验,但他发现了莱斯装置的不足,便将装置所用的间歇电流改为直流电,这就解决了话音短促多变的问题。然后他将莱斯装置上的一颗螺丝往里拧了半圈,仅仅5丝米(1丝米相当于01毫米),话音就能互相传递了。
就是这5丝米的细微之差,诞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真正的电话机。这个结果令莱斯瞠目结舌,使科学家们也为之震惊。
法院最后裁决莱斯败诉,电话的发明权归贝尔。贝尔感到他利用了莱斯的试验,同意将发明专利变为他与莱斯共有。莱斯感慨万分地说:“我在离成功5丝米的地方失败了,我将终身铭记这个教训。”
莱斯坚决谢绝了与贝尔共享专利。
中国人把差一点成功的情况用一句成语来概括——功亏一篑,然而世界就是常常用这种实实在在的例子一次又一次地证明这个成语的现实性。差一点点就成功,然而残酷的事实是,差多少也不算成功,哪怕这差距只是5丝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