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成重要故居
梁思成重要故居
1946年10月,清华大学增设建筑工程学系,梁思成受聘为教授兼系主任,从此搬进新林院8号为家,一住就是8年。这段岁月里,这里不仅是清华大学建筑系创建时期的思想源泉,而且伴随新中国的成立,北京及全国急需保护的文物建筑名单、庄严神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永垂不朽的人民英雄纪念碑设计方案、抢救北京特种手工艺景泰蓝及其造型装饰设计方案……一批珍贵建议、方案相继在这里“出炉”。建于1937年的新林院8号的建筑价值也别具特色,顶为多组坡形屋面,造型活泼。
太太的客厅
20世纪30年代,林徽因住在北京东城总布胡同时,她家的客厅名为“太太的客厅”。当年名动京城的“太太的客厅”,是当时北平最有名的文化沙龙,曾聚集了一批中国知识界文化精英,如诗人徐志摩、哲学家金岳霖、政治学家张奚若、物理学家周培源、考古学家李济、文化领袖胡适、作家沈从文和萧乾等,自美国来华的学者费正清、费慰梅夫妇也在其中。这些学者与文化精英常常在星期六下午,陆续来到梁家品茗,坐论天下事。当时,北平的文坛一片萧条,经过大革命失败的痛楚,北平几个刊物和一批颇有才华的作者就在那烦闷无聊的空气里日渐消沉着,惟有在带有国际化沙龙气质的“太太的客厅”里,到场文人才能挥斥方遒、喷吐心中积郁。“太太的客厅”对于上世纪“京派”文学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梁思成故居的命运
新京报的民调显示,绝大多数网友要求保留梁思成故居并恢复原貌,并加大文物普查力度,对全城的胡同四合院“应保尽保”。
但北京文物部门认为“名人”概念难以界定,依据是“少宣传个人”之类的“文件”,但那是多年前反对“个人崇拜”的产物。今天,同梁思成一样,身兼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的“大师”之中,广州陈寅恪故居、昆明冯友兰故居、湖北李四光故居已在文保单位之列。甚至浙江慈溪计划将余秋雨老宅也列入文保单位,还引发过争议。那么,各地文物部门在名人故居认定上,是否存在着“双重标准”呢?
《文物保护法》有明确规定,文物包括“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梁思成在北总布胡同24号生活、工作期间,与营造学社的同仁一道,为中国文化遗产留下了极其珍贵的资料,因此,保护故居是依照《文物保护法》,彰显的是对文化的敬重。
退一步说,即使故居的建筑面貌发生过改变,但一座四合院完全可能拥有明代的台基、清代的梁架、民国的装修,变化的痕迹恰恰反映出古城绵延不息的生命力。例如山东曲阜,有历代不断修缮扩建的“三孔”,即孔庙、孔林、孔府,是包括孔子及其后裔的宗庙,墓地和宅邸在内的庞大建筑群。要在此找到周代的建筑,无异于缘木求鱼,但又有谁敢说这不是“大成至圣先师文宣王”的故里呢?
梁思成先生就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大师。开发商不知道梁思成是谁,出于无知,尚可原谅。如果文物部门也认为梁思成算不得什么“名人”,故而其故居不能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话,那就令人费解了。
若干年前曾有一桩公案,某历史文化名城在划定文物保护单位时,一位长官竟称,搞文物保护的同志要为子孙后代负责,我们总不能为今后的发展添钉子吧,所以,能不划定就不划定了。要不然,这不能动那不能拆,今后的发展怎么办?
时过境迁,保护文化遗产已是社会各界的高度共识。随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深入,北京文物部门是否应以此为契机,认真核查在职责范围内,各级文保单位和其他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有没有在“危改”项目中被拆除?在“旧房改造”中,文物部门有没有及时介入,将精美的四合院列入文保单位、历史建筑或挂牌院落,以防止不当修缮而造成破坏?
梁思成故居的现状,真实的反映了北京城这几十年的变迁。面对古城已遭破坏的状况,更不该干脆“破罐破摔”,而应竭力整体保护,设法补救。现在故居尚存倒座儿,又有林徽因亲绘的平面图、照片和文字资料,理应在文物部门的支持下保留并恢复原貌。
梁思成是一位伟大的爱国者,同时,他又以博大的文化情怀,在二战中建议盟军保护京都、奈良,被日本人民誉为“古都的恩人”。1949年奈良法隆寺金堂不幸遭遇火灾,梁思成闻之落泪。庆幸的是,日本学者根据测绘、照片等翔实可靠的史料,一砖一瓦“复原”了金堂。这次科学缜密的恢复,既满足了民众精神、情感的需要,也没有妨碍法隆寺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同样,今天保护并恢复梁思成故居,也是我们这代中国人的精神需要。
去年施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从法律上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整体保护”,《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旧城整体保护”的原则也有四年多了。如果整体保护的原则不能落实,梁思成故居的命运将预示出北京的未来———即使不再出现大规模的“危改”,听任小规模的继续拆除,也不过是变“鲸吞”为“蚕食”罢了。那么,北京城的最后命运,将和上述法律规划的公信度一道,写进下一代中国人的历史教科书。
免拆符难产 陷入拆迁拉锯战
再次把目光聚焦梁林故居的文保身份,是因为被故居南墙上新近才发现的一张拆迁通告“惊出一身冷汗”。
早在去年7月,梁林故居遭到拆除的时候,现场便有一张几乎相同的拆迁通告。通告中称“北京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依法取得了京建东拆许字 [2007]第516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在北总布胡同、前赵家楼胡同、先晓胡同及弘通巷部分门牌进行弘通科研大楼项目建设,并实施拆迁工作。”
两次通告时隔一年,唯一不同的是,本次通告中称该项目剩余拆迁工作由另外一家拆迁公司继续负责实施,以加快拆迁进度。
考虑到第一次拆迁通告发出后,梁林故居随即遭到部分拆除,CHP的志愿者们感到“后怕”。同样的措辞,同样的张贴地点,他们担心这张通告为故居带来同样的拆除命运。
一旦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故居便能名正言顺地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范畴,有望免受破坏,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至少不用担心会被拆掉。”张培说。如果将“拆迁”一词分开,“文保身份证”将阻止“拆”而促进“迁”。
“一个普通的房子,要进行拆迁,矛盾是住户与开发商之间的。但一处文物的腾退,便涉及公共利益。”一位文保专家说。
而实际上,那张通告的新增部分——拆迁公司的更换,表面之下正是泥泞的拆迁困局。
记者调查发现,故居所涉及的开发商北京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开发项目弘通科研大楼一并出现在今年8月媒体报道的国土部闲置土地黑名单中。报告显示,是政府原因导致了这块土地的闲置。业内人士介绍,这包括土地出让时未做完拆迁,后期拆迁不力等。
早在梁林故居保护论战的声浪中,拆迁泥潭便被媒体爆出冰山一角。随后更有《林徽因故居地块成“死地”》的报道指出由于项目建设可能会部分拆毁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北京市规委要求立即停止拆迁工作,富恒地产的经营前景因此受到拖累。2009年9月被其全资控股股东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出让。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当时,北京富恒在弘通科研大楼这一“拆迁难度极高”的地块上,已经签订《委托拆迁管理协议》等,涉及金额约6.63亿元;同时出让时明确指出,项目用地内有需保留的历史建筑。
梁林故居拆除被叫停后,有关部门采取了“腾人不拆房”的措施,要求院内居民搬迁的工作并未停止。但日前记者实地探访了解到,院内的住户情况基本没有变化,近一年内基本无人搬走。
“这是什么文物?谁说这是文物了?都已经翻建过多少次了,还有什么保护价值?”一位住户的担心具有代表性:“现在提保护,万一开发商把这个地方甩出去不再找我们谈了,我们怎么改善住房条件?”
多位受访住户都表示,因价格谈不拢未与拆迁部门达成一致,搬与不搬还要“观望”故居周边拆迁的价格。
没有“文保身份证”的梁林故居,深陷这场拉锯战。公共利益的边界依然模糊。
已纳入文物普查项目
曾被寄予很大希望的梁林故居保护方案迟迟没有出台。2010年10月,记者致电东城区文委,有关负责人称大的原则是住户都迁走后,请建筑、文保专家实地查看,然后决定保护方案。但目前住户仍在房中居住,尽管房屋日益破损也无法进行修缮或保护。
这便又重入拆迁困局,以至形成死循环。
针对文保志愿者关于故居再次面临拆除的担心,东城区文委称“故居不会拆,只是将人迁出。”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文物腾退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有时腾退通告也会套用拆迁通告格式发出”。
记者从文保部门获得的最新消息称,目前梁林故居已经纳入第三次文物普查新登录项目,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正在进行中。
纳入普查是什么样的保护效力?据有关文保专家介绍,尽管保护的效力等级是最低的,但处于这一阶段的文物同样受到保护。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下发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普查中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文物、公安、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普查文物安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
此外,东城区文委表示,近期还将就梁林故居向北京市文物局申请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