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维新变法行政举措
康有为维新变法行政举措
寄语:康有为是参与戊戌变法的重要人物之一,自50年代以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学术界对他在近代历史发展进程中所起的作用评价较低,这是因为有两种说法一直为多数研究者所接受,一曰:康氏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跌入了帝国主义的圈套”,成为其“推行侵略政策的工具”,与洋务派主张的“以夷制夷”并无二致。一曰: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康氏的政治思想倒退到反对民权、膜拜君权的立场,最终堕落为保皇党,成了社会前进的绊脚石。抛开这些评价,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康有为维新变法行政举措,重要的历史事件,必须了解。
维新实践
为了组织和发展维新派力量,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九月,康有为在北京组织了强学会。强学会成立之后,每三天举行一次例会,相互讨论“中国自强之学”,批判顽固派的投降卖国。这就惹怒了李鸿章等人,于同年十一月离京南下在上海组织了强学分会,不久也被封闭。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三月二十三日,签订割地赔款的《马关条约》。康有为闻讯极为愤慨,四月初,康有为约同十八省举人一千三百多人,用一日两夜的时间,起草了一万八千字的《上今上皇帝书》,请求光绪帝拒和、迁都、练兵、变法,虽然书未递上,但这一行动在知识界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史称“公车上书”,它标志着维新思潮渐变为政治运动。七月,筹设北京强学会,得到光绪帝和帝师翁同龢的支持。九月,赴上海,设上海强学会,翌年仍在广府学宫万木草堂讲学,他撰写多年的《孔子改制考》完稿,该书借“素王改制说”把孔子描述成“托古改制”的改革家;又附会《春秋公羊传》“通三统,张三世”之说,认为历史发展有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三个阶段,不断改革进步,以此作为维新变法的理论根据。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十一月,德国出兵占胶州湾,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激烈反对。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三月,康有为在北京又组织了保国会。保国会员很快发展到数百人。这就引起了顽固派的恐惧和诽谤。有人上书大骂保国会是“名为保国,势必乱国。”有的人还上书弹劾,准备对康等进行查究。只是光绪帝说了“会为保国,岂不甚善”才算作罢。不过从此以后,保国会的活动也就很少了。康有为和他的同事们通过组织学会,宣传了爱国主义思想,进一步动员了群众,扩大了变法维新的影响。
保皇立宪
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康有为流亡海外,不忘改良,组织起这个改良派政治团体。康有为任会长,梁启超、徐勤任副会长。以保救光绪、反对慈禧和抵制革命为宗旨,陆续在美国、墨西哥、中美、南美、日本、南洋等地建立组织,共建总会11个,支会103个,设总部于澳门。以澳门《知新报》和横滨《清议报》为喉舌,宣传君主立宪。
创办报刊
改良派还通过发行报刊进行舆论宣传。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强学会成立时,康有为就在北京创办《万国公报》(后改名《中外纪闻》),当时许多官员都能看到,一时在朝廷内外影响甚大。同年,康有为又在上海组织发行了《强学报》。改良派通过报纸,动员力量,扩大了自己的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