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府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讨论稿)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2-07-27 21:44:25 阅读:
    XX镇府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讨论稿)
    
   为加强镇政府机关财务收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浪费和腐败,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镇政府机关的财务由党政办公室财务室统一管理,机关内各办公室根据本办公室工作实际需要在年初做出行政经费预算经人大批准后执行,使用情况由党政办协助核算。
   二、党政办财务室设专门的出纳人员,负责机关内的经费运作记录,镇财政分局会计核算中心派专职会计人员,专门负责镇机关各办公室的经费核算,会计、出纳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定期对帐,日清月结,确保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账实相符,会计资料、档案要妥善保管。
   三、完善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开支审批手续。任何开支需由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审批才可使用。
   四、办公用品的购置,属政府采购范畴的,由各办公室提出购置计划,交党政办汇总后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由镇财政拨款采购。日常零星办公用品由各办公室专人购买,费用计入各办公室行政经费。
   五、报刊杂志的订阅,本着专业对口、利于工作的原则,由各办公室提出计划,交党政办统筹后统一订阅。费用在各办公室经费中开支。
   六、机关工作人员公务需借用公款的,必须填写《借款申请表》,列明用途、金额及借用时间,办公室主任签名,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借支。借款人员应在办完公务结束后三日内按支出金额的审批权限,将票据交领导审核批准后,办理报帐结算手续。一律不得借用公款作私人用途。
   七、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和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开支标准,因特殊情况超标的,需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报销。
   八、日常出车修理费、路桥费单据须经党政办公室车队负责人核认签名,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后方可报销。汽车入厂修理前须经党政办公室车队和分管领导确认同意,否则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不予报销。
   九、严格财务开支凭证报销制度。所有款项开支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作报销依据,有办公室主任审批,分管领导签名后,财务人员方可予以报销入帐。
   十、财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按章办事。建立财务收支分析报告制度,每月及时向领导提交财务报表和经费收支分析报告,提出建议和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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