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2-07-27 21:45:48 阅读:
   
   第一条  芝岙村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村关工委)是在芝岙村党支部领导下,在城西街道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以老同志为的、在职干部参加的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群众性工作组织。
   第二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宗旨是: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街道关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特点与优势,以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旋律,开展对青少年的教育,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简称“四有”)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简称“五爱”)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培养怎么样的青少年一代,将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广大老同志具有丰富的智慧和经验,崇高的精神和风范,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对青少年有着极大的感染力和号召力,在培养教育青少年的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永恒事业,是历史赋予老同志的神圣使命,是党赋予老同志的光荣任务。
   第四条  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一、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与教育。
   二、开展以“两史一情”(现代史、近代史、中国国情)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三、开展“科教兴国”教育,激发他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忱,为振兴祖国服务。
   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促进青少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提高。
   五、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
   六、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第五条  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优化社会育人环境。
   二、配合有关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长为国教子的责任感,优化家庭育人环境。
   三、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检举危害、侵犯少年儿童行为的集体与个人,对触犯刑律的,要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维权教育,不断提高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第六条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实事做好事
   一、坚持开展校外辅导工作,配合学校开展素质教育,在学校、家庭、社会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协助学校和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文化体育公益活动,增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三、争取政府、社会力量的支持,筹建青少年教育基金、助学基金或奖励基金,表彰奖励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青少年,资助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其它阶段的学业。
   四、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劳动部门,关怀和协助广大青少年在择业、就业方面的服务。
   五、关爱残疾、弱智青少年,通过各种途径为他们优化学习和康复环境。
   第七条  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扬了奉献精神,要坚持量力而行,就近方便和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八条  村关工委的日常工作经费由村委员财政支付。重大活动申请专项经费。
   第九条  本《规则》经本委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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