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制度
1、县委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办公室领导带班,秘书室和有关科室的同志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要在值班期间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确有急事,应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自行调整好值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后方可离开。
3、值班期间遇有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有关领导汇报,遵照领导指示迅速与有关部门或人员取得联系,进行妥善处理,并将事情处理结果或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
4、值班期间不准会客,不准饮酒。
5、办公室领导对值班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节假日或非常时期,可视情增加值班人员。
6、对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延误时机或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者,要追究责任。
7、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的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