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例会制度改革
1、局长或分管防汛的副局长主持,局领导、防办主任、副主任及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参加。
2、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防汛的指示、文件及会议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势及汛情,部署有关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2)防汛办公室通报近期防汛工作综合情况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情况,通报防汛动态及各项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3、会议一般在黄河主汛期(7―9月)每周二上午召开。
4、会议由防办负责组织,负责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并督促决定事项落实。
5、各科室有防汛紧急事项时,经局领导批准后,可临时召开防汛紧急事项专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