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一)
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成员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组成,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兼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事项和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抓好各项学习制度的落实。
二、中心组设学习秘书1名,由人事科长兼任,职责主要是参与学习计划的制定,负责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落实,做好资料发放、学习保障以及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中心组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主要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决议,法律法规以及与工商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等。
四、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全年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8天,每次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出席率均不得低于80%.
中心组成员应当按照学习计划认真自学,并按要求参加集中学习。每名中心组成员每年的参学率不得低于80%(主要负责人参学率不得低于90%)。
五、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应提前将学习时间、内容等情况通知每位成员,中心组成员应当做好充分准备,每次安排一人做重点发言。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当自学补课。
六、中心组成员应当在完成中心组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带头完成市局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要求,并主动接受检查。
七、中心组成员每年应当安排一定时间到基层进行调研,撰写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可与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八、中心组秘书应当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年终做好迎接考评检查工作。
迎接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照《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考核考评细则》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结合理论学习开展调研的情况,集中讨论时发言记录,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等情况。
九、中心组成员应当把学习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接受上级检查。
十、对因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学习任务而影响单位年终考评成绩的,中心组成员本人应当在中心组会议上做出检查。
十一、本制度由人事教育科组织实施。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
第一条 为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必要时,机关中层干部和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可列席。
第三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党组书记外出或请假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履行组长职责;
第四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1.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
3.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管理知识等;
5. 事关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市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6. 本职工作需要的各方面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第五条学习方式
1. 分散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中心组成员要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由机关党委负责检查;
2. 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时间每季度至少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 天。学习内容及专题发言人由局党组研究确定,由学习组长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小结。作专题发言(讨论发言)的同志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准备好书面发言材料。集中学习会的会务等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
3. 专题辅导。围绕一个主题,采取听报告,收看电教片等影像资料等,加强理解学习内容,把握精神实质;
4. 专题讨论。针对理论学习中的重点问题,党委政府工作及商务和粮食工作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专题讨论,提出解决对策。同时总结好的经验和交流学习体会,达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
第六条学习要求
1.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2. 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年初,机关党委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长计划,短安排,根据形势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
3. 严格学习纪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专设签到本,由个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请假,并及时告知机关党委备案。机关党委年终将对中心组成员每年的学习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4. 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文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完成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 ―2 篇,由机关党委收集、整理上报有关部门;
5.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统一使用市委下发的自学笔记本和集中学习记录本,以备调阅、考核。
第七条学习考核
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中,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八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局人事培训科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
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集团公司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理论水平和决策水平,加强党性锻炼和理论修养,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增强防微杜渐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全面推进城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每年制订一个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根据上级党委的总体部署,周密制订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做到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质量"四落实"、"四保证".
二、每季安排一个重点学习内容。党委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新形势、新政策、新任务,及时安排和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做到每季有学习任务。
三、每年安排一次理论辅导。党委根据当年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一次理论讲座,深化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四、每年组织一次理论学习交流。中心组成员要在深刻理解和掌握所学理论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潜心钻研,深入思考,写出有一定深度的理论学习体会文章。中心组适时组织成员进行一次理论学习交流,展示学习成果。
五、学习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等,同时要进行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培训以及与本集团公司行业相关政策的学习研讨。
六、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集体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指导实际工作相结合,做到学用一致。
七、提倡严谨的学习作风。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对待理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和学习纪律,正确处理理论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争当"学习型干部".
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成员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组成,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兼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事项和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抓好各项学习制度的落实。
二、中心组设学习秘书1名,由人事科长兼任,职责主要是参与学习计划的制定,负责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落实,做好资料发放、学习保障以及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中心组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主要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决议,法律法规以及与工商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等。
四、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全年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8天,每次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出席率均不得低于80%.
中心组成员应当按照学习计划认真自学,并按要求参加集中学习。每名中心组成员每年的参学率不得低于80%(主要负责人参学率不得低于90%)。
五、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应提前将学习时间、内容等情况通知每位成员,中心组成员应当做好充分准备,每次安排一人做重点发言。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当自学补课。
六、中心组成员应当在完成中心组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带头完成市局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要求,并主动接受检查。
七、中心组成员每年应当安排一定时间到基层进行调研,撰写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可与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八、中心组秘书应当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年终做好迎接考评检查工作。
迎接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照《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考核考评细则》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结合理论学习开展调研的情况,集中讨论时发言记录,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等情况。
九、中心组成员应当把学习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接受上级检查。
十、对因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学习任务而影响单位年终考评成绩的,中心组成员本人应当在中心组会议上做出检查。
十一、本制度由人事教育科组织实施。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
第一条 为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必要时,机关中层干部和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可列席。
第三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党组书记外出或请假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履行组长职责;
第四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1.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
3.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管理知识等;
5. 事关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市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6. 本职工作需要的各方面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第五条学习方式
1. 分散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中心组成员要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由机关党委负责检查;
2. 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时间每季度至少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 天。学习内容及专题发言人由局党组研究确定,由学习组长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小结。作专题发言(讨论发言)的同志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准备好书面发言材料。集中学习会的会务等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
3. 专题辅导。围绕一个主题,采取听报告,收看电教片等影像资料等,加强理解学习内容,把握精神实质;
4. 专题讨论。针对理论学习中的重点问题,党委政府工作及商务和粮食工作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专题讨论,提出解决对策。同时总结好的经验和交流学习体会,达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
第六条学习要求
1.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2. 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年初,机关党委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长计划,短安排,根据形势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
3. 严格学习纪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专设签到本,由个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请假,并及时告知机关党委备案。机关党委年终将对中心组成员每年的学习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4. 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文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完成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 ―2 篇,由机关党委收集、整理上报有关部门;
5.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统一使用市委下发的自学笔记本和集中学习记录本,以备调阅、考核。
第七条学习考核
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中,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八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局人事培训科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
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集团公司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理论水平和决策水平,加强党性锻炼和理论修养,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增强防微杜渐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全面推进城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每年制订一个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根据上级党委的总体部署,周密制订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做到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质量"四落实"、"四保证".
二、每季安排一个重点学习内容。党委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新形势、新政策、新任务,及时安排和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做到每季有学习任务。
三、每年安排一次理论辅导。党委根据当年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一次理论讲座,深化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四、每年组织一次理论学习交流。中心组成员要在深刻理解和掌握所学理论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潜心钻研,深入思考,写出有一定深度的理论学习体会文章。中心组适时组织成员进行一次理论学习交流,展示学习成果。
五、学习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等,同时要进行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培训以及与本集团公司行业相关政策的学习研讨。
六、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集体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指导实际工作相结合,做到学用一致。
七、提倡严谨的学习作风。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对待理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和学习纪律,正确处理理论学习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争当"学习型干部".
- 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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