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制度
巡查制度(一)
1、由值日行政做好值日教师的校园巡查分工安排。(每天至少有2―3人参加巡查)
2、值日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日岗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
3、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学生都要离校,包括在操场上活动的学生。特殊情况做好安排,并作记录。
4、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值日汇报,由行政值日向校长请示汇报。
5、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6、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巡查。
巡查制度(二)
一、公司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应当至少一次。
二、消防安全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带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消防安全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维护。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5)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