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税醒了的法治》有感1000字
读《税醒了的法治》有感1000字
张秀勇
近日,研读了刘剑文教授的《税醒了的法治》一书,受益良多。《税醒了的法治》精选了刘剑文教授的60余篇媒体访谈材料。分为"财税法治――法治中国的突破口"、"立法主导――财税改革的总路径"、"预算修法――公共财政的奠基石"、"理财治国――公共财产的新思维"、"税制改革――牵动万家的平衡器"和"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的新理念"六大部分,系统阐述了财税不仅仅是"钱"的问题,"钱袋子"的背后实质上是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以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只有《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车船税法》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其余15个税种,包括涉及纳税人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依据的都是国务院颁布的征税条例和暂行条例。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财税法在我国法治建设的大舞台上一直缺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与关注,这可以说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大遗憾。财税领域的法治化水平长期滞后于现实需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也导致了国家治理和改革深化陷入了"瓶颈期",难以寻得有力的"抓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是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在新的历史形势下,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其中就税收法定原则,新立法法作出了不同于以往的制度突破――将税收基本制度独立出来、作为第六项单列。新修改的立法法对税收法定原则作出的这一明确规定,将深刻和长远地影响我国的依法治国进程,注定会载入中国法治史册。
掩卷沉思,作为一名普通的财务工作者,在建设法治财税的进程中,应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好职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善用法律武器,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法治是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根本依据,也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有效手段。
法治思维是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精神和逻辑对所遇到的情况进行分析的思想认识活动。要立足工作岗位,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要主动学习法律基本知识,让自觉运用法律成为一种工作习惯;要依法办事,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增强证据意识,讲求工作程序;要更多地用法治思维理清工作思路,更自觉地用法治手段破解工作难题,落实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