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共产党宣言》有感:再谈社会主义的本质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2-04-24 13:26:04 阅读:

  再谈社会主义的本质

  ――读《共产党宣言》有感

  雨水 稻读公社

  《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发表已经170年。《宣言》是第一个科学社会主义的纲领,又蕴藏着丰富的哲学内涵。它是世界上吸引读者最多的著作之一。列宁说:"它是每个觉悟工人必读的书籍。"当然,它更是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的理论力量的源泉。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二代的领导者都对《宣言》有过特殊的感情和理解。1936年,毛泽东对埃德加・斯诺说:"有三本书特别深刻地铭刻在我的心中,建立起我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我一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是对历史的正确解释以后,我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就没动摇过。"这里所说的三本书,首先就是《宣言》。解放后,毛泽东又说自己每年都要把《宣言》读几遍。邓小平1992年视察南方的谈话中也说《宣言》是他的"入门老师".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以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坚持和创造性发展,续写着21世纪的《共产党宣言》。

  然而,怎样解读《宣言》,怎样把握《宣言》的精神命脉,对于革命家和思想家来说,却有不同的侧面和重点,并且在社会实践效果上发生重大的差别,密切关系着社会主义的命运。从《共产党宣言》7篇序言就可以看到,在40多年的时间里,随着政治形势的发展变化,马克思恩格斯的认识也有了很大改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界正处于百年不遇之大变局,中国也正处于实现伟大梦想的关键期,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我们更不能指望他们为今天的事情提供标准答案。

  法国思想家阿尔都赛曾以《资本论》为例提出一种阅读"文本"的方法。他试图区别"第一文本"与"第二文本"."第一文本"指文字上某些表层的联系与结构;"第二文本"则是指蕴含在话语间的某些更深层次的内在联系和结构。他认为,透过"第一文本",揭示"第二文本",才能真正做到对原文的创造性的理解。阿尔都赛的这种主张,包含一定的合理因素。这就是说,阅读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要义,确实需要一种"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功夫。

  在《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依据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条件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成为统治阶级后,首先就要建立公有制,发展生产力。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两个名称,在他们一生的许多著述中,都是作为相同或近似的含义使用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甚至把共产主义看作"最近将来"的阶段,而把社会主义称为"下一段历史发展的"阶段,在1848年2月发表《宣言》时,由于当时资产阶级的运动和思潮多以"社会主义"相标榜,而只有共产主义才是工人阶级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便只把自己所主张的理论和运动称作共产主义。正如恩格斯在1888年的英文版序言中所说:"在1847年,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的运动,而共产主义则是工人阶级的运动。"[1]即使在涉及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虽然认为从资本主义至共产主义社会之间,需要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的建立需要一个较低的第一阶段,但也没有把这个过渡时期或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这可能与他们当时预计无产阶级革命将首先在西欧、北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获得胜利有关。然而,到20世纪初,倒是经济、文化之较落后的某些国家,无产阶级革命的条件更加成熟起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规律更加突出,无产阶级革命已不可能在各先进国家同时胜利,而可能在比较落后的国家首先胜利。这样,由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之间的过渡时期,和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就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卢森堡、特别是列宁,发挥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明确地把第一阶段单独称为社会主义,以区别于更高阶段的共产主义。对此,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事实上并不是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者按照马克思所理解的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化基础之上的。相反,而是在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突显的情况下,在一些落后的国家和地区首先发生了,其典型代表就是俄国和中国。其实,马克思并非对此没有遇见,马克思曾经有一个特殊的比喻――"卡夫丁峡谷"――专指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但遗憾的是马克思对此没有做深入的研究。

  社会主义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使得现实的社会主义同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设想之间产生了很大的差距。这个差距不仅使马克思揭示的关于社会主义的一般本质[2]具有了特殊的表现形式,而且还产生了许多马克思所未曾预料的新的矛盾和问题。但是,由于教条主义思想的影响,人们在相当长的时期,对这个差距没有清醒的认识,对社会主义的现实本质缺乏科学的研究,从而导致了实践中的诸多失误。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总结了几十年搞社会主义的经验。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3]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一般原理指导下,科学地认识和研究经济落后条件下,社会主义的特殊本质发展规律,是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的设想,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科学分析的基础之上的。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的产生是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制度是一种同现代生产的社会本性相一致的社会制度。因此,社会主义的本质,就其最一般的意义而言,就是这种社会制度具有了"社会的"性质,即是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它以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占有为基础。社会主义一般本质的主要体现,就是这种社会制度能够为现代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给生产的"社会性以充分发展的自由".[4]这同邓小平同志所说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5]相一致。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把社会主义制度归结为生产力的高度,认为社会主义的一般本质取决于现代生产的社会本性,而社会主义的一般本质又表现为对生产力的巨大推动作用。因此,可以认为,在他们的观点中,发展生产力是包含在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中的,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内在规定。

  但是,由于他们没有预见到现实社会主义产生的特殊性,没有看到社会主义占有方式社会化的顺序、途径与他们设想的不一致性,因而不可能预料到社会主义公有制同社会化生产之间的矛盾关系,以及这些矛盾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形式、本质的体现将会产生什么影响,因此,在他们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中,并不包含关于现实社会主义的特殊本质的思想。

  一般来说,公有制可以同任何生产力水平相结合,同生产社会性发展的任何阶段相联系。如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原始公有制、古代农业公社、家庭制生产等等。但是,根据公有制的不同物质基础,可以区分为古代和现代两种类型的公有制。这两种类型的公有制,在根本性质上是一致的,都是社会化的所有制形式,但由于各自相联系的物质基础不同,这两种公有制的发展水平也迥然不同。古代类型的公有制以手工工具为基础,个人的不独立为前提,带有被自然决定的性质。马克思曾谈到,劳动者和劳动条件的直接结合有两种形式:亚洲村社和各种类型的小家庭农业,但"这两种形式都是幼稚的形式,都同样不适合于把劳动发展为社会劳动,不适合于提高社会劳动的生产力。"[6]现代类型的公有制究竟应该建立在什么样的生产力基础上,或者说,同现代公有制相适合的物质资料形式是什么?这个问题实际上马克思并没有解决。马克思认为,机器体系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适合的物质资料形式,但它并不是仅适合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主义公有制同样可以建立在机器体系之上。但马克思没有明确,机器体系究竟是否也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适合的物质资料形式。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马克思虽然预见到生产资料将随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革,但他无法预见将会发生何种变革,在机器体系之后将会是何种物质资料形式,以及这种资料形式将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及其本质产生何种影响。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逻辑分析,机器体系也并非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适合的物质资料形式,社会主义也还没有创造出自己适合的物质生产方式。因为在机器体系条件下,人和生产资料的关系,从技术上看,仍然表现为机器统治人,劳动的物质的统一从属于机器,人并没有成为生产资料的支配者和控制者。在机器体系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化生产方式,也还是由机器的性质所决定的技术上的必要,而不是劳动者的自由结合。也许,只有到了智能工具时代,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才能找到自己适合的物质资料形式,在智能工具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化生产方式,才是同社会主义本性相适应的物质生产方式。

  马克思在分析由传统社会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揭示了一个重要的规律性现象:一定的生产关系是随着一定的劳动方式的发展而逐步成熟起来的,这种生产方式的本质,(www.huamate.com)也只有随着其适合的劳动方式的建立才能充分完整地体现出来。

  一种生产关系的本质,主要是指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关系的性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是生产资料作为资本统治活劳动。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个本质要充分体现出来,资本要完成对劳动的全面的统治,即这种统治不仅表现为一种社会真实,而且成为工艺上的真实,却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获得自己典型的、成熟的表现形态的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过程。这个过程进一步表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并在生产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与资本主义关系完全适合的形态只是与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7]

  马克思通过分析后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以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从形式上的从属到事实上的从属的转化为标志。马克思在劳动方式的变革同生产关系的变革的相互联系中,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过程。[8]

  既然资本主义私有制关系的特殊规定性成为真实,经历了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到事实上的从属的发展过程。那末,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的特殊规定性要成为真实,是否也有一个类似的从形式上的关系到事实上的关系的发展过程呢?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的特殊规定性?马克思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从他的大量论述来看,这个特殊的规定性主要有两点,(1)生产资料由社会全体成员占有;(2)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由于马克思设想的这种公有制,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这种公有制的特殊规定性在公有制建立之时就成为真实,不存在一个形式上的关系的阶段。但是,现实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之上的,落后的生产力制约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特殊规定性的实现,或者说无法使它成为工艺上的真实。例如,从全国范围来看,由于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实现统一的公有制形式,而必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成分同时并存。过去我们凭主观意志在全国实行的单一公有制形式,只带来了贫穷的社会主义。从公有制内部来看,由于生产远没有实现全面的社会化,因此劳动的统一从属于行政的力量,社会成员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必须通过国家这个中介来实现。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也并没有真正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因此,在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只能是一种社会的真实,而没有完全成为生产上的或工艺上的真实。

  所有这些情况表明,社会主义并不是一种一旦建立起来就永远不变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也不存在固定不变的先验本质。从根本上来说,社会主义具有经济的性质,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从现代生产过程中生长发展起来的。它的本质既由现代生产的社会本性所决定,也必须具体体现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离开生产力来谈社会主义的本质,必定会把社会主义本质抽象化、凝固化。这也是过去关于社会主义的种种错误观念失足的地方。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明确地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内在规定,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又重新回到了科学的轨道上。

  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从形式上的关系到事实上的关系的发展,是社会主义本质不断展现的过程,即社会主义本质自身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一种生产关系,也具有量和质两个方面。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其根本性质来说,是姓"公"不姓"私",这一点是稳定的、不变的,改变了就不是公有制了,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质的规定性。但社会主义公有制还有一个量的规定性,即公有制的社会化(公有化)程度问题。这说明社会主义公有制有一个在生产社会性的推动下,不断社会化的过程。而公有制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又会促进公有制质的体现或发展,使社会主义公有制质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或等级性。社会主义公有制质的阶段性,就是形成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性的内在根据。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的不同阶段,又会形成不同的媒介实现形式,这些媒介实现形式在一定发展阶段上,又会同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出现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现象,这又需要我们去改革公有制媒介功能的实现形式,以解放生产力。因此,不断改革公有制媒介功能的实现形式,解放生产力,不仅是社会主义本质不断展现和发展的过程,而且也是现实的社会主义特有的发展机制。这是社会主义特殊的本质,是马克思当时所没有预见到的。

  注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236-237页。

  [2]关于社会主义的一般本质和特殊本质的论述,请参看江德兴教授的《马克思的现代社会发展理论》,1993年12月,东南大学出版社。

  [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7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3页。

  [5]《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23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446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第18页。

  [8]关于这方面的内容,限于篇幅,不详细阐述,我是根据江德兴教授的现代发展理论而作出的结论。参看《马克思的现代发展理论》,江德兴,1993年12月,东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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