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工作制度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2-07-27 22:28:36 阅读:

  药房工作制度(一)

  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一切为病人着想,积极开展各种方便病人的服务项目,缩短处方调配时间,不得与病人争执,不得脱岗、串岗。

  二、努力学习业务,提高业务素质,了解各种中草药、中成药的用途、用法和配伍禁忌,提高工作质量,防范差错、事故。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调配处方前应检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名、剂量、用法、用量。凡有药物过期、霉变、潮解、瓶口松动、标签脱落等均不得使用,凡处方不合格、剂量不清楚或有其它疑问等暂不调配,并积极与处方者联系,弄清问题后方可调配发药。

  四、中草药称量应准确,不得凭估计取药,需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向病人详细说明,并另行包装,在药袋上注明。

  五、危急、重症、年老体弱者优先。

  六、普通药品每个月每季度请点一次,贵重、统计药品应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门记录本记录每日的消耗量。

  七、保持室内清洁卫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室内禁止吸烟,做好防火、防潮工作,加强水、电管理。

  药房工作制度(二)

  一、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努力改善服务条件,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串岗,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三、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即查处方内容、药品质量、配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品、剂量、用法、用量,无误后方可发药,不合格、不规范的处方,尚有疑问的处方应暂停发药,积极与医师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药。

  四、发药时应详细向病员说明用法,片剂应将服法标于药盒或药瓶签上,(www.huamate.com)乳剂、混悬剂以及其它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不可内服”等字样。

  五、急诊病人、重症病人,老年或孕妇患者优先调配处方。

  六、做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每日统计消耗量,每月清点盘存一次,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

  七、室内保持清洁,药品分类定点放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药房工作制度(三)

  为了规范用药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杜绝药品的滥用现象,提高临床治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对于临床需用新药,按照规定及上级要求一律采用申请制度。

  2、凡是本单位基本用药范围以外的品种,采购时必须填写新药申请表,由申请科主任签字,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由药事委主任签字后方可采购。

  3、对于申请的新药,一定要考察好药品的疗效、副作用及价格等,做好综合评估,切实符合医疗应用范围的方可申请。

  4、杜绝伪、假劣药品冒充新药或以更换名称、包装后冒充的新药。

  5、对于有质疑或有争议的新药杜绝采购,采购新药时要符合有关规定及上级要求,确保新药品种的质量安全、有效、经济三大原则,更好地发挥新药的临床疗效。

  6、对于新药品的申请经审批采购后,要及时追踪药品的临床疗效、副作用及其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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